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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原董事长刘绍勇被逮捕、提起公诉

2026-05-11 20:01:08 焦点

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绍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5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东航逮捕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原董勇被董事长刘绍勇涉嫌受贿一案,事长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刘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提起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绍勇作出逮捕决定,公诉并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东航逮捕近日,原董勇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事长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刘绍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绍勇享有的提起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公诉听取了辩护人的东航逮捕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绍勇利用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原董勇被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兼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事长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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